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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女子非法集资3000万

发表日期:2011年1月19日  出处:长岭县公安局  作者:尹万生  本页面已被访问 4474 次

一位31岁女人,从2007年开始,以经营化妆品牌折扣店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3年间骗取当地居民50多人,现金本息合计3000多万元。

日前,吉林长岭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后,精心组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这起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并依法扣押了嫌犯的财产。          

    隆重开业,也算经营有“道 ”

20073月,年仅28岁的吉林省长岭县某乡中心小学教师王某,轮岗创业,根据市场行情,认为卖化妆品有利可图,准备开一家化妆品品牌折扣店。当时,她自己手中只有不到10万元现金,通过亲属朋友借了将近100万元,在长岭镇租了一家街面门市房,很快就开业了。

开业的时候,为了制造影响,提高百姓知晓率和专卖店的知名度,她还花高价特意请省城的专业戏班子,唱了3天大戏。随后,为了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王某还十分注重宣传自己,把自己的化妆品专卖店名称印制成坐垫套,免费发给长岭县长途大客和镇内公交车,广而告之。一时,她的专卖店在当地老少妇孺皆知,经济效益可观,买卖十分红火。有的时候,一天能卖2000多元,可获纯利1000多元。

    利欲熏心,疯狂欺诈大敛财

虽然买卖挣钱,但是也不可能很快还上那些近百万元借款。为了扩大经营,也为了偿还债务,她再次开动脑筋,充分发挥自己能说会道的特长,向亲属朋友借款集资,从一开始的10万、20万小额,到后来的几百万大额,逐步升级,最后达到疯狂程度,月利从一开始的2分、3分,一年后疯涨到 5分,1角,在这惊人的天价、高额利息的引诱下,王某朋友圈内中的各色人等包括买卖人、国家公务员、企事业职工干部,纷纷唯利是图,粉墨登场“慷慨解囊”。资金来源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自己手中的闲钱,有的是在边远农村花低价抬来的资金,俗称“对缝”……

人们这种唯利是图的心理,恰好迎合了王某占有金钱的欲望和目的,从2007年开业之初到201010月,王某已经集资到巨额现金。

             负债外逃,山穷水尽去自首

王某在一开始集资的时候,也算是讲“信用”的,也正她的所谓“信用”,赢得了一些人的信任,所以才有源源不断的集资款。尽管是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但毕竟能够把借来的钱,待到期后,本金加利息都能还上。可是后来,随着借款的数额愈来愈多,加上高额的利息,她已经“借”不到钱,再也没有什么“墙”可以 “拆借”了,资金链条的断裂,山穷水尽的王某,当然也就自然地无法偿还这些巨额饥荒了,所以她的那些债主们,见王某迟迟不还钱,经常推脱,外出躲债,就于2010年下半年,纷纷跟踪上门、围追堵截索要,有的后期借给她钱的债主,连本带利,血本无归,扬言再不还钱,就要对她实施过激行为。在债主们的逼迫下,王某无奈只好把专卖店关门,负债逃之夭夭。

201011月中旬以后,长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王某债主们的报案和举报。

接到报案后,长岭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县长助理、公安局长王福学亲自安排部署案件侦破工作,副局长赵喜和亲自坐镇指挥,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采取一切侦查手段迅速展开调查。

鉴于此案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为保证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专案组民警在快速核实案情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落脚的地点进行了严密布控。同时,安排专人做王某丈夫秦某的思想工作。经过专案民警的不懈努力,秦某同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01012月初,逃到北京的王某考虑到债主们的步步紧逼,警方的恢恢法网,认为逃到哪里都不安全,就在丈夫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

              挥霍无度,衣食住行高享受

经审理,王某交代,她集资到的大量资金,除了一部分用于偿还高额利息,其余大部分,都用于她本人和家庭的衣食住行,极其奢侈,尽情挥霍掉了。3年来,她购买高档皮鞋600多双,貂皮大衣8件,高档轿车2台,门市楼2栋,平时家里基本不做饭,天天高消费下饭店,外出住豪华宾馆酒店。正像有位债主说的那样:“这年头,挣钱不容易,花钱可容易呀,多少钱都能花出去。”

目前,警方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调查核实,查清了王某非法集资诈骗的全部事实,已于20101230日对王某执行了逮捕,正在对查封的财产,进行核实估算,争取尽量挽回债主们的部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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