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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蹲守25天抓获潜逃16年命案嫌犯

发表日期:2011年10月26日  出处:长岭县公安局  作者:尹万生  本页面已被访问 3647 次

近日,长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中,经梳理辖区在逃命案嫌犯,发现重大线索,派出民警前往外地抓捕,行程六省七市一万多公里,历经千辛万苦,在嫌犯藏匿地坚持蹲首25天,终于将杀人潜逃16年之久的郑某抓获归案,显示了长岭警方认真“清网”的决心、毅力并为“清网行动”所作出的突出贡献。

夫妻婚姻矛盾引发的血案

家住长岭县海青乡李家炉村小坨子屯村村民郑某,男,汉族,小学文化,1965910日生人。该人与妻子程某婚后经常因感情不和闹矛盾,199512月份一天,郑某再次同妻子程某口角,并动手将程某打致流产,程某当即回娘家养病,并提出要与郑某离婚。随后郑某前往长岭县腰坨子乡排子山村其岳父家意欲接妻子程某回家,并在岳父家住了两日。19951228日郑某在岳父家吃早饭时,又与妻子程某发生争吵。早饭后,其岳父与内弟外出办事,约10时许,郑某强行拉扯程某想带她回家,程某怕回家继续挨打而不愿意跟郑某回家,二人又一次发生争吵,郑某一气之下到外面邻居家的栅栏上拔出一根木棒返回屋中,用木棒将程某打晕。这时,在外面的岳母马某听到屋里的打骂声,进入屋内,也被郑某用木棒猛击头部打倒在地,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随后,郑某潜逃。

案情重大省厅督办

此案发生后,长岭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郑某的抓捕,但由于没有可靠线索,至今未果。今年“清网行动”以来,长岭县公安局经过认真梳理命案案情,把郑某杀人案件上报省市公安机关,省公安厅把此案列为省厅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要求长岭警方尽快破案抓获嫌犯。长岭县公安局层层落实抓捕工作责任,责成刑警大队责任区中队长赵国办理此案。

赵国同志肩负重任,立即投入工作,先后5次到郑某逃跑前的居住地,围绕郑某的社会关系和他的知情人详细走访调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终于在20118月发现了郑某可能外出,藏匿在江西省南昌市,而且可能从事摩托车修理或者搞个体运输工作。

     艰苦排查坚定信念不放弃

发现这一重大线索后,赵国立即向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在刑警大队綦阳同志的带领下,于917日火速赶往江西省南昌市,路经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湖北等省市到达目的地后,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郑某展开更加细致的侦查工作,然而郑某同外界的一切联系均已中断,通讯工具已停止使用,没有捕捉到一点蛛丝马迹,侦查工作限入困境。然而,办案侦查员并没有灰心,而是坚定必胜的信念,决心长期蹲守,寻机破案。

20111014,侦查员终于在南昌市某区找到了郑某的一个同他有一定情感关系的关系人,开始对她实行政策攻心,反复讲明这次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的宽大政策、以及隐藏逃犯和知情不举的利害关系,促使她说出郑某的生活规律以及活动轨迹,赵国随即架网布控,并于2011101616时许在南昌市西湖区一出租房屋内,找到了郑某的藏身之处,确定准确无误后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郑某对此案供认不讳,而且他对自己的被捕感到非常疑惑和不解,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警方能够抓到他。因为据他交代,16年前他作案后的第二天就跑到了江西南昌,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他白天不敢出来做工,先是在一家摩托车修理铺做晚间修理工,后来感到不安全,辞退工作后购买了一辆两轮摩托车用于出租拉客,白天总是在出租房内睡觉,晚上出来偷偷摸摸地拉客挣钱艰难度日,整日提心吊胆,小心谨慎,隐藏了16年,还是没有逃脱恢恢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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