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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图书馆认真组织学习《公共图书馆法》

发表日期:2018年1月5日  出处:巽枫  作者:巽枫  本页面已被访问 1957 次


 


    2018年元月5日上午长岭县图书馆给各部门、科室发放《公共图书馆法》,系统学习公共图书馆法内容,全面认识公共图书馆法的精神内涵,并对公共图书馆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结合本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我馆在官网、微信公众平台上积极宣传《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法进行全面解读,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公共图书馆法是国家层面公共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为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是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
    

        二是确立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的公共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
    

        三是强调了公共图书馆的公益属性,对服务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该法案的出台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和重大突破,对进一步推动现代公共图书馆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馆将以学习《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图书馆的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履行好图书馆职能职责,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注重服务效能,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用快捷、高效的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免费、均等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文化发展成果和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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